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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夫妻关系之性格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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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关系—夫妻关系)

    日本婚姻心理学家泉宇佐,对夫妻争吵的原因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妻子提出的前三位原因的顺序是:性格(急躁、任性)──社会态度──在家庭里的作用;丈夫提出的前三位原因的顺序是:性格(急躁、发牢骚)──家庭里的作用──生活态度。显然,引起夫妻争吵的要害是性格因素,尤为其中的"急躁"。至于会不会持家、会不会干家务以及带有价值观念的对社会、对生活的态度等等,都退居其次或再次地位。

 

     日本另一位婚姻心理学家兼子,对夫妻争吵互不原谅而向法院提出离婚者进行调查,发现妻子提出理由的前三位依次是:不贞──肉体上和精神上受到虐待──性格不合;丈夫提出理由的前三位依次是:性格不合──不贞──同亲戚不和。平心而论,夫妻之所以互为不贞,妻子之所以肉体上和精神上受到虐待和丈夫之所以同亲戚不和,原因较为复杂,但大多都与性格不合有关。

 

    心理学认为,性格是人对现实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中比较稳定的、具有核心意义的个性心理特征。一个人形成了某种性格特征后,犹如戴上有色的眼镜,待人接物,一举一动,无不烙着其特征的印记。比如,急性的人干什么都是风风火火,慢性的人所作所为无不迟迟缓缓。性格是人在适应和改造环境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它是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是个体社会化的产物。性格虽然具有一定的可塑性,但要改变它却相当缓慢、困难,所以常言道:"江山易改,禀性难移"。因此,性格不合的夫妻,朝朝暮暮,要长期地、无条件地和平共处,委实困难。   但是,问题的另一方面,我们亦必须看到:所谓性格合不合,或者说情意投不投,并非绝对,性格相合是相对而言的。现实生活中,有些小夫小妻,新婚时情投意合,如胶似漆,但到了后来却反目相对,感情上格格不入,成了冤家对头;而另一些夫妻,结婚时性格不合,时有别扭,感情淡薄,但到了后来却夫唱妻和,妻行夫随,好不热乎。

 

    婚姻心理学认为,所谓夫妻性格不合,实质上是这一方没有使另一方如愿以偿。同样道理,所谓性格相合,情意相投,就是夫妻双方彼此都能获得满足。这种互相满足包括物质上的和精神上的,通过努力是可以做到的,因此,夫妻的性格不合,即使已到了见到对方都感到是一种精神折磨的地步,还是不要轻易分道扬镳为好。与其束手待毙地哀叹与对方性格不合,不如身体力行,通过主观努力,在实现家庭职能中相濡以沫,弥缝不合,摆脱困境。

 

    如何摆脱夫妻性格不合的困境,进而弥合夫妻间的缝隙呢?最好是用“异质整合”的方法。夫妻性格的异质整合,一般要经过迁就、接纳、应心三个阶段。

 

    迁就,就是一方顺着另一方。夫妻之间,有各种各样分野,如一方要咸,一方要淡,一方爱音乐,一方好球类之类的兴趣爱好分野;一方当教师,一方当护士,一方当钳工,一方当营业员之类的职业所构成的生活方式分野;一方活泼好动,一方抑郁孤僻,一方急躁,一方沉着之类的气质分野等。有了分野,彼此难免产生不习惯、不适应现象。迁就,就是彼此宽容,面对现实,接受现实,彼此思想认同,行为顺着。

 

    接纳,就是迁就的习惯化。如果说迁就是克己妥协和让步的勉强过程,那么,接纳就是勉强的解除,并渐趋自觉的过程。迁就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不仅不觉得勉强,反而觉得非此不可。比如,爱吃甜的苏州人,与爱吃辣的四川人结合,从拒辣到尝辣到吃辣,到后来竟无辣不下饭。至此,这位苏州人的苏州口腹同化于四川美味了。笔者一位朋友,妻子喜欢咋呼,据他说,年轻时“她一咋呼我就头疼”;老来,妻子走亲戚,他整天魂不守舍,“好像缺少了什么,不对味”。瞧,接纳得多彻底!

 

    应心,就是得心应手。夫妻经过接纳,性格、气质、习惯、作风等全面适应,互相熟悉,配合默契,臻于高度的和谐。

 

    夫妻关系是人际关系中非常重要的关系形式,而很多人在处理夫妻关系上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困惑和烦恼。要想拥有和谐美满的家庭,必要是要借助心理咨询的力量。专业的心理咨询肯定会使夫妻关系更加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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