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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矛盾怎么办

添加时间:2008/11/5   来源:德福心理

德福心理温馨提示:解决夫妻矛盾又称婚姻治疗。婚姻治疗(Marital therapy),又称夫妇治疗及弥合治疗,是指一对夫妻就他们的夫妻关系及婚姻问题为主要焦点而进行的治疗方法。

 

婚姻治疗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才发展起来的一类心理治疗类别,除采用各种家庭治疗的理论和技术外,其主要特点是把治疗焦点放在一对夫妻身上,以人际关系的观点来了解夫妻的心理与行为,解释他们的婚姻问题,并协助他们改善不良的关系与适应方式,提高婚姻质量。

要施行婚姻治疗,施治者必须从心理学的角度充分了解夫妻关系的真相。施治者要能清楚了解并能辨认功能性与非功能性的夫妻关系,体会导致夫妻夫妻题的根源,才能确立治疗和辅导的方向,帮助夫妻消除病态的关系,建立健康的婚姻生活。一般而言,对夫妻关系进行分析应考虑下列五个方面的的问题:

1.        夫妻间的情感。

2.        夫妻间的关系。

3.        夫妻相互扮演的角色。

4.        夫妻间的沟通。

5.        夫妻间的性关系。

婚姻问题包罗万象,其来源与性质也错综复杂,择其主要有以下诸点:

1.        夫妻间缺乏感情基础。

2.        不健全的婚姻动机。

3.        夫妻性格不协调。

4.        对夫妻角色的不同期待。

5.        受父母的影响和干扰。

6.        夫妻缺乏维护夫妻关系和保养婚姻生活的艺术。

7.        婚外关系的发生。

德福理论背景:良好的夫妻关系有如下标准:

1.        具有共同的或彼此接受的价值观念。

2.        对配偶的幸福和发展由衷地关注。

3.        在共同生活中能求大同存小异,并容忍存在的分歧。

4.        对婚姻关系中各种支配权及决定权的平衡及认可。

适应范围

1.        配偶的一方有心理问题,而其问题的发生又与夫妻间的冲突有关。

2.        夫妻间存在严重的矛盾和冲突,以致婚姻关系濒于破裂,但夫妻双方主观上又都愿意保持婚姻关系者。

3.        夫妻间性生活的不和谐,或一方有性心理障碍。

方法与技术

1.        回顾法。共同或分别与治疗者探讨问题的症结。通过回顾婚前、婚后,有子女时及子女离家后整个婚姻生活中各自的想法及行为,以助于了解和解决当前因难,并确定哪些是当前的主要困难而设法克服。

2.        一般性方法。采用咨询心理学的方法,用得最普遍,包括接纳、安排会谈、分析评估、引导、干预等程序。

3.        相互关系法。则着眼于挖掘行为交流中发生问题的支配双方的潜在“规矩”,以及双方对支配和决定权的分歧意见,澄清相互关系中不和睦的因素,问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进而启发双方纠正各自不良态度及行为,旨在建立一种平衡和睦的夫妻关系。

4.        心理分析法。着重于让双方理解对方的情绪需要,并通过深层的分析、调整各自对另一方的期望值。分时时较多对双方的情绪关系作出评论,有时还与各人童年的特殊体验相联系。

5.        行为治疗法。常采用操作性人际关系技术。通过强化方式让他们各自说出对方哪些行为需要调整,并提出合理要求,若能达到一方的要求,就予以“奖励”“强化”,“奖励”可以是言语上的赞许,行动上的亲热,也为对方喜欢的任何措施,这种措施往往不能在意料之中,要达到让对方出乎意外喜悦的效果。以逐步增进感情,协调愉快地共同生活。

治疗目标

1.        增进夫妻之间的“沟通交流”,改善其“人际关系”。

2.        矫正夫妻“角色关系”,调整“职责分配”。

3.        促进建立“夫妻认同感”与“夫妻联盟”。

4.        协助夫妻顺利面临、度过“婚姻发展”各阶段。

5.        鼓励夫妻相互“培养配偶感情”。

6.        改进夫妻“适应问题”模式,解决面对的问题。

7.        帮助夫妻树立适当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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