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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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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福心理温馨提示:亲子关系关键就在一个“亲”字上,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上一定要把握住这个“亲”字,突出强调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密无间的关系,如果出现了不亲密不和谐就需要调整,这样才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亲子关系,即父母子女关系。在法律上是指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和子女是血缘最近的直系血亲,为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可分为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是基于子女出生的法律事实而发生的,其中包括生父母和婚生子女的关系、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其特点为: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依法送养子女或父母子女一方死亡的原因而终止。在通常情况下,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不允许解除的。
  2.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包括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关系。其特点为: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解除或继父(母)与生母(父)离婚及相互抚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亲子关系所产生的问题

最常见的是亲子在发展阶段上的适应困难。也就是说,有些父母与子女在某阶段可以相互适应,但到了另一阶段则无法相处。譬如,有些父母能好好照顾且抚养日夜安睡的幼小婴儿,但觉得难以管教到处乱跑的幼儿;或能应付依赖的孩童,但无法与青春期的子女和谐相处。

 

 

莫让亲子关系倾斜

儿童在某一时期会对母亲产生过多的依恋行为,心理学称之为“恋母情结”,这是一种正常的心理现象。由于母亲更喜欢孩子的依恋和天真,往往过多地剥夺孩子与父亲交往的机会,人为地使“恋母情结”延长或加剧。一些年轻妈妈常骄傲地说:“我儿子自小黏我,星期天也不跟爸爸回爷爷家,只跟外婆和姨妈亲”。这种疏远父亲的“后遗症”不仅使家庭中的“亲情关系”向母性群倾斜,而且对孩子的发育也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甚至使孩子产生畸形或变态心理。
  其实,父爱与母爱在家庭教育中有着同等的作用,父爱给予孩子的坚强、刚毅、大度、宽容、幽默等心理影响,是母爱不能替代的。如孩子每次考试结束后,母亲关心的往往是分数,是孩子在班里的名次;父亲关心的则是孩子的考试水平,有没有受到紧张心理影响。孩子考得不理想时,母亲常常要孩子缩减游戏时间,将精力更多地投入到功课上;父亲则建议孩子暂时通过游戏来释放自己沮丧的心理。而后者往往能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
  据一项对儿童的测验表明:从小受父亲影响的孩子一般都自信、幽默,承受挫折力强。可见,在一些正常的家庭里,父亲的教育方式虽各有风格,但却不能否认在儿女成长中的巨大作用。因此,在家庭教育的舞台上,不能让孩子只唱“世上只有妈妈好”,还应该唱“世上爸爸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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